2020-05-19
分享 堵点问题 | 堵点排查情况 | 堵点解决情况 | |||||||||
序号 | 批次 | 规定 期限 | 问 题 | 本地区 存在问题 突出的地方 | 问题出现原因 | 是否已按照解决标准 完成解决 | 与数据共享平台 对接共享情况 | 解决成效简述 | 如未按时解决,简述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 责任 单位 | 备注 |
1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到政府办事,每次都要在各种表格间重复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地址等个人信息,很麻烦! | 普遍存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第三款“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的规定,公安机关不应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口信息数据以全量或批量方式直接提供给其他部门。 | 否 | 自治区公安厅相关权限未下放,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共享工作。 | 区县人民政府 | |||
2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去政务大厅办事,之前已提供过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其他事项时仍需重复提供。 | 个别存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第三款“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的规定,公安机关不应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口信息数据以全量或批量方式直接提供给其他部门。 | 否 | 自治区公安厅相关权限未下放,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共享工作。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 |||
3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办理房产过户本来就环节多,还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自己找地方复印很麻烦。 | 不存在 | 无 | 是 | 无 | 1、哈密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均设有免费复印点,对登记业务所需要的身份证复印件均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复印留存,不存在群众自己准备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 2、自治区公安厅相关权限未下放,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共享工作。 | 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4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平时收寄快递、缴纳停车费、入户查水表燃气表等,不知道工作人员身份真假,能有方便的办法进行官方核实就好了。 | 个别存在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第三款“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的规定,公安机关不应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口信息数据以全量或批量方式直接提供给其他部门。 2.探索“网络身份证”方面,目前缺乏有效手段核实验证身份。 | 否 | 自治区公安厅相关权限未下放,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共享工作。 | 市公安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5 | 第一批 | 5月10日 | 网上预约医院挂号、购买火车票时,黄牛猖獗,造成票号紧张,网络身份核验也需加强。 | 不存在 | 是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已建立以接口调用和核查比对为主要方式的人口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哈密市卫计委通过该平台与市公安局对接,共享人口信息。 | 我市不存在网上预约医院挂号黄牛猖獗的情况,我市各级医疗机构能够保证号源充足,患者及时就诊。 | 市卫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 |||
6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办理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时,不光要核验身份证原件,还要提供复印件。 | 不存在 | 没有人口信息库共享核验手段 | 是 | 已建设人脸识别、第三方平台等多种网上身份认证方式 | 已取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已构建数据共享平台接口,待自治区相关数据共享平台建成后,即可接入 | 市住房公积金,各区县人民政府 | |
7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到政府办事往往需要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要能在网上办事在线验明身份就方便多了。 | 普遍存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第三款“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的规定,公安机关不应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口信息数据以全量或批量方式直接提供给其他部门。 | 否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安厅已建立以接口调用和核查比对为主要方式的人口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自治区人社、民政、税务等单位通过该平台与公安厅对接共享人口信息。 | 自治区公安厅相关权限未下放,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共享工作。 | 市公安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8 | 第一批 | 5月10日 | 未带身份证入住酒店需要到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造成不便。 | 普遍存在 | 缺乏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应用。 | 否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安厅已建立以接口调用和核查比对为主要方式的人口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自治区人社、民政、税务等单位通过该平台与公安厅对接共享人口信息。 | 自治区公安厅相关权限未下放,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共享工作。 | 市公安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9 | 第一批 | 5月10日 | 身份证异地办理不够方便。 | 不存在 | 无 | 是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安厅已建立以接口调用和核查比对为主要方式的人口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自治区人社、民政、税务等单位通过该平台与公安厅对接共享人口信息。 | 已实现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 市公安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10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办理乘机手续时忘带身份证,补办临时证件需要排长队,造成不便,影响出行。 | 不存在 | 缺乏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应用。 | 是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安厅已建立以接口调用和核查比对为主要方式的人口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自治区人社、民政、税务等单位通过该平台与公安厅对接共享人口信息。 | 我市机场人流量较小,做到立等可取。 | 我市将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新疆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做好相关工作。 | 市公安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11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办理生育服务证明,还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普遍存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第三款“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的规定,公安机关不应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口信息数据以全量或批量方式直接提供给其他部门。 | 否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安厅已建立以接口调用和核查比对为主要方式的人口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自治区人社、民政、税务等单位通过该平台与公安厅对接共享人口信息。 | 自治区公安厅相关权限未下放,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共享工作。 | 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 ||
12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平时工作忙,办事时才发现身份证过期,最好对快过期人员进行提醒。 | 普遍存在 | 目前缺乏有效手段进行身份证过期提醒。 | 否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安厅已建立以接口调用和核查比对为主要方式的人口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自治区人社、民政、税务等单位通过该平台与公安厅对接共享人口信息。 | 我市积极探索建立提醒渠道,积极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发布公告和提醒。 | 市公安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13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办理结婚登记时,已提交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为何还要留存复印件。 | 普遍存在 |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含复婚、补办结婚登记)形成的当事人身份证件(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应当归档”。 | 否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安厅已建立以接口调用和核查比对为主要方式的人口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自治区人社、民政、税务等单位通过该平台与公安厅对接共享人口信息。 | 我市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 市民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14 | 第一批 | 5月10日 | 申请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或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要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个别存在 | 毕业时间早,毕业证不在教育部的学历学位库中,需要审核原件 | 否 | 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已实现学历、学位信息有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指由本人授权提供的电子信息事项)。个人、用人单位和办事主体单位可以免费查询、申请、核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 1.学信网依托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数据库、学位网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实现数据共享。目前已实现扫描二维验证码验证或手机上网再验证,且报告可在验证有效期内多次打印、多次验证。 2.教育部已实现了与国家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共享,新疆学生学历学位已录入国家政务平台。 | 未完成原因: 各级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无法与国家数据共享平台对接。 预计完成时间: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及时接入自治区信息共享平台。。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15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普遍存在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提交材料规范要求,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否 | 由自治区工商局统一对接 | 无 | 此问题已向由自治区工商局汇报,目前没有明确完成时间。 | 市工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16 | 第一批 | 5月10日 | 中小学省内转学,需要提供纸质学籍证明。 | 不存在 | 部分中小学学籍未实现全区联网。 | 是 | 教育部已实现了与国家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共享。 | 1.5月至9月无补录学籍,开学初,正在注册新生学籍,注册人数待定。 2.各县区之间学校实现了无纸化转学。 3.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实现省内(兵团除外)学生学籍信息的查询。 | 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17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在外地上学时丢失身份证,要补办还得学校开就读证明。 | 不存在 | 无 | 是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安厅已建立以接口调用和核查比对为主要方式的人口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自治区人社、民政、税务等单位通过该平台与公安厅对接共享人口信息。 | 不再提供纸质学籍证明。 | 市公安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18 | 第一批 | 5月10日 | 补办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长、流程繁琐 | 不存在 | 无 | 是 | 1.学历信息数据共享情况:教育部已建立自1991年至今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数据库,自2018年1月1日起,学信网有条件共享,提供免费学历电子认证服务。个人及有关单位可以采用网上免费查询及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进行查询核验。 2.学位信息数据共享情况:学位查询系统可查询2008年9月1日以来中国境内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相关信息。 | 市教育局负责高中学历证书的补办工作,学生提供齐全的申报资料,当天申办,当天办结,一次受理,一条龙服务。 | 已按期完成 | 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19 | 第一批 | 5月10日 | 中小学生跨省转学,需要回原籍地开具纸质学籍证明。 | 不存在 |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我区正在逐步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目前已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线上转学。保留的必要的纸质档案主要是纸质转学联系表,有转入学校、转出学校签署的意见和盖章(高中需要学籍主管部门意见和盖章),目的是确认学生学籍信息及去向的真实性,做好控辍保学,遏制高考移民。 | 是 | 教育部已实现了与国家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共享。 | 1.5月至9月无补录学籍,开学初,正在注册新生学籍,注册人数待定。 2.哈密市教育局逐步实现跨省无纸化转学。 3.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实现省内(兵团除外)学生学籍信息的查询。 | 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20 | 第一批 | 5月10日 | 在校大学生申请贫困助学资格需要去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 不存在 | |||||||
21 | 第二批 | 7月31日 | 到政府办事,企业申报各种表格中反复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经营范围等信息,很麻烦! | 普遍存在 | 各级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尚未建成,企业信息不能有效共享。 | 否 | 无 | 1.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开展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 2.开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并成功与国家目录管理平台对接。 3.自治区工商局建成电子营业执照管理营业平台,5月底完成了全区所有市场主体的电子营业执照制作,并汇集到市场监管总局企业法人库。后期将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向各涉企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照面信息。 4.成立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统筹推进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目前,机构编制、业务和办公场地、场地改造资金已经落实。 5.以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 6.按照便民春风行动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要求,纳税人办理业务事项时按照法定要求报送资料,无需提供额外资料。 2014年全区已实现涉税业务免填单功能。 | 各区县人民政府 | ||
22 | 第二批 | 8月31日 | 办理营业执照,特别是公司的开办,需要携带的材料多、程序复杂、办理时间长。 | 不存在 | 国家工商总局提交材料规范规定。 | 是 | 是 | 一是我局承诺的五个工作日办结,但目前只要企业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二是制定出台《压缩办照时间和简易注销登记方案》,公安部门将公章刻制纳入“多证合一”,压缩备案时间;通过信息共享,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和参保登记时间。 | 市工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23 | 第二批 | 8月31日 | 办理营业执照很麻烦,如果能直接在网上办理,就会更方便。 | 不存在 | 自治区工商系统于2018年2月5日已全面启动了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任何企业均可登陆“新疆工商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登记事项。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各级登记部门宣传不到位。同时也存在有些企业不愿选择在网上申请,所以我局在开通网上登记的同时,也保留窗口受理登记。 | 是 | 是 | 自治区工商系统于2018年2月5日已全面启动了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任何企业均可登陆“新疆工商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登记事项。 | 市工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24 | 第二批 | 持续推进 | 企业在银行变更信息程序复杂,银行没有从工商获得企业信息变更的资料,需要企业提供证明去排队办理。 | 存在 | 1.各级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尚未建成,企业信息不能有效共享。 2.银行没有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 否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的相关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时公示,银行可获取。 | 1.自治区工商局已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开展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 2.自治区工商局建成电子营业执照管理营业平台,5月底完成了全区所有市场主体的电子营业执照制作,并汇集到市场监管总局企业法人库。后期将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向各涉企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照面信息。 3待上一级系统建成后,将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加快推进。 | 人行哈密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25 | 第二批 | 8月31日 | 办理三方协议要先到开户银行签订协议,再到税务机关签订协议,要能在网上办理就方便了。 | 不存在 | 是 | 无 | 1.目前已实现三方协议的在线签订申请,纳税人在银行开户后,在网上税务局获取三方协议号,与银行签订后在网上税务局即可与税务机关签订,无需到再到税务机关办理。 2.2018年9月22日,经自治区税务局对网上税务局部分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方式进行优化升级,实现以网上验证方式代替传统面签现三方协议,“以验代签”功能已正式上线。支持此功能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人行哈密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26 | 第二批 | 7月31日 | 拿着营业执照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去税务部门办事,还要逐张表手工填写完整的企业信息、个人信息等。 | 不存在 | 是 | 无 | 1.严格按照自治区税务局《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及业务规范(1.2)》要求征收资料,无需提供额外资料。 2.2014年全区已实现涉税业务免填单功能。纳税人在申请办理涉税事项时,不用自行填写申请表单,直接由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内容,通过征管系统打印出相应文书表单,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办理涉税事项的一种服务。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范围涉及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5大类业务,包括27种表证单书。 | 市税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27 | 第二批 | 8月31日 | 没有官方统一认可的电子营业执照,参加招投标活动或者办事要带营业执照原件到现场核验。 | 不存在 | 1.各级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尚未建成,企业信息不能有效共享。 2.自治区电子营业执照尚未得到广泛认可和应用。 | 是 | 是 | 已于2018年5月31日实现全国企业可通过手机下载并出示电子营业执照,各登记窗口已将二维码公示于窗口。企业下载安装程序后即可使用。后期将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向各涉企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照面信息。 | 市工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28 | 第二批 | 7月31日 | 在网上办理了纳税申报,想更正申报却不能从网上办理,需要去大厅现场办理,造成不便。 | 不存在 | 可能是由于2017年12月前尚未实现网上申报的更正功能。 | 是 | 无 | 目前新疆税务网上税务局已经实现原国税税种可以在任意时间在网上办理更正申报。 原地税税种在每月1-15日征收期内可以办理更正申报,征收期后由于涉及滞纳金和罚款,必须去办税服务厅办理。 | 市税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29 | 第二批 | 6月30日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还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房本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 个别存在 | 1.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食品许可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 2.各级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尚未建成,企业信息不能有效共享。 3.自治区电子营业执照尚未得到广泛认可和应用。 | 否 | 无 | 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未要求提供原件,并大厅配备复印机,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办事人员提供复印件的,办事人员可直接提供复印件,也可携带材料原件由大厅工作人员复印。 | 市食药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30 | 第二批 | 6月30日 | 纳税人需要携带税控设备前往税务局进行变更发行,影响正常开票业务的进行。 | 个别存在 | 税务总局尚未全面部署和开展税控设备网上变更业务,涉及的系统升级和调整尚未全部完成。 | 否 | 无 | 1.6月底税务总局下发系统升级补丁,在原有网上变更事项的基础上,已实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主管税务机关的网上变更。 2.加大宣传辅导,让纳税人了解网上办理变更业务。 | 需要按照自治区税务局的部署开展此项工作,升级涉及的相关系统。 | 市税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31 | 第二批 | 6月30日 | 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时,之前在同一部门办理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已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还需反复提交。 | 不存在 | 无 | 是 | 无 | 目前规划部门已实现收件内部流转,不需要重复提交。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32 | 第二批 | 6月底前(第一阶段) 8月底前(第二阶段) | 办理各类生产许可证时,都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不存在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换发证(申请和受理、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审定与发证)均在省级,市级无相关权限,故不存在。 | 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经信委等相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 我市无各类生产许可证办理权限 | ||||
33 | 第二批 | 6月30日 | 企业及分支机构已完成清税,在办理注销手续时仍需提供清税证明。 | 普遍存在 | 按照国家工商局总局提交材料规范 | 否 | 无 | 税务部门已经实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将清税信息向工商部门实时在线传递,目前工商部门仍要求纳税人提供纸质清税证明,尚不认可电子信息。 | 需上级部门沟通确定共同业务标准和流程,目前未完成。 | 市工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34 | 第二批 | 7月31日 | 网上办理增值税申报,申报比对时不允许合理的尾数误差,导致反复调整申报数据,带来不便。 | 不存在 | 可能是2018年5月前新的纳税申报比对规则还未实施,或者尾数误差超过了系统设置的合理范围。 | 是 | 无 | 自2018年5月1日起,已按照新的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设置合理的尾数误差范围,误差不超过1元的,可以直接保存,不会造成比对不符。 | 市税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35 | 第二批 | 6月30日 | 在大厅办理代开发票业务,需要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数据,等待时间较长。 | 不存在 | 此项可能是2017年8月实现一体化代开之前的业务。 | 是 | 无 | 2017年原新疆国税局打通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三期核心征管数据壁垒,将防伪税控代开发票功能模块集成至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实现“两个系统、三个界面、多次录入”,精简至“一个系统、一个界面、一次录入”,同时创新实现红字发票开具、发票清单生成,征收品目套餐化录入等功能,实现“一步代开”,将单张发票平均代开时间由15分钟压缩至2分钟。 | 市税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2017年12月26日,税务总局网信办将“一步代开”列入“金税三期”系统优化升级内容,增值税发票“一步代开”的新疆模式正式上升为全国模式。 | |
36 | 第二批 | 6月底前(第一阶段) 8月底前(第二阶段) | 办理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不存在 | 是 | 无 | 办理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不再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只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37 | 第二批 | 7月31日 | 大学毕业生与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回学校办理高效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手续时,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不存在 | 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38 | 第二批 | 6月底前(第一阶段) 8月底前(第二阶段) | 企业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核验,还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不存在 | 无 | 是 | 无 | 哈密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不存在企业办理登记业务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核验的情况。只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办事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的,所需复印件也均有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复印留存。 | 市国土资源厅、各区县人民政府 | ||
39 | 第二批 | 6月底前(第一阶段) 8月底前(第二阶段) | 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论是新办、延续、变更都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不存在 | 1.各级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有效共享企业信息。 2.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申请新办、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 是 | 无 | 1.自治区工商局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开展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 2.自治区工商局已建成电子营业执照管理营业平台,5月底完成了全区所有市场主体的电子营业执照制作,并汇集到市场监管总局企业法人库。后期将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向各涉企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照面信息。 | 市工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40 | 第二批 | 6月30日 | 办理企业扣缴税款登记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不存在 | 是 | 无 | 哈密市税务局按照《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及业务规范(1.2)》相关要求,办理企业扣缴税款登记时,纳税人无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市税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41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到每个不同的医院,需要办理不同的就诊卡,不能一卡通用。 | 普遍存在 | 否 | 无 | 市卫生计生委已开展“一卡通”建设规划,并完成初设方案编制,项目建成后将以居民身份证或医保卡作为居民诊疗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用。 预计完成时间:以项目建设时间为准。 | 市卫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 |||
42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刚在一家医院做了检查检验,在同一个城市到另一家医院就诊时还要再做一次检查检验,很浪费时间精力。 | 普遍存在 | 否 | 无 | 一、未完成原因: 1.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互认的相关制度未建立。 2.医院信息化能力较弱,大部分医院无检验、影像系统,患者检验、检查结果无法实现网络传输和数据共享。 二、预计完成时间: 以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实际为准。 | 市卫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 |||
43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医院不能提供分时段预约挂号服务和候诊提醒,很早就需要到医院排队挂号,很浪费时间。 | 个别存在 | 否 | 无 | 网上预约挂号服务已在哈密市中心医院开展。下一步各医疗机构将于10月底前推行预约挂号,市中心医院已经执行分时段预约挂号。 | 市卫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 |||
44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办理生育登记需要分别到村居、镇街两级政务服务大厅,麻烦! | 普遍存在 | 否 | 无 | 已开发全员人口统筹管理系统APP,可实现网上办理生育登记,目前已在乌鲁木齐市和和田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 预计2018年底向全疆推行。 | 市卫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 ||
45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办理生育登记需要提交妊娠证明,能否跟医院信息进行对接免除提交呢? | 不存在 | 经确认,办理生育登记无需提供妊娠证明。 | 市卫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 |||||
46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生育登记需要提供含预产期的妊娠证明,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也需要提供妊娠证明,重复提交。 | 个别存在 | 各级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有效共享信息。 | 否 | 无 | 经确认,办理生育登记无需提供妊娠证明。 办理生育保险时需要提供妊娠证明事宜: 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开展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相关材料免提交。 | 1.未完成原因:各级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 2.预计完成时间:以各单位与各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时间为准。 | 市卫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 |
47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医疗保险报销材料复杂、流程不清,要去医院打印例如结算单、病例等资料。 | 不存在 | 是 | 无 | 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大病保险“一单式”结算,解决了参保人员到医院去打印结算单、复印病历,到商业保险结算窗口申请大病保险报销问题。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48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还要本人到就医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医院是否本地定点医院。 | 不存在 | 已取消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的手续,只需填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同时开通专线电话、传真等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及时办理服务,进一步优化了办事流程。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我区自2017年6月,已取消直接结算备案人员到就医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手续,取消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环节。将转诊转院交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备案盖章。 | ||||
49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医保个人全额垫付费用申请零星报销,交完申请材料后等待时间较长,能否查询办理进度。 | 不存在 | 是 | 无 | 优化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报销基金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变为7个工作日内打入参保人员账户,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的,需外地协查的,延期到60个工作日。通过手机下载“新疆智慧人社”APP,可查询报销结算记录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50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社保部门可通过其他渠道掌握待遇资格情况,但每年还要集中认证一次。 | 不存在 | 是 | 严格落实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精神,全面取消养老金领取资格集中认证模式,开展信息比对为主的新认证模式,通过退休人员医疗缴费、医疗报销、全民参保计划、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情况的汇总比对,确认其领取养老金资格情况;对于外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改由村委会(社区)负责每一季度的生存认证工作,结合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的开展,可以以上门宣传、慰问、走访、电话联系、微信视频等多种方式,掌握好本辖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的生存情况,及时上报给社保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按照《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要求,5月23日已全面取消集中认证。 | |||
51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缴费档次无法网上办理,必须到金融网点柜台或人社部门经办窗口办理。 | 个别存在 | 否 | 无 | 加快推进网上受理缴费业务,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次可变更选项业务。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52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办理医院报销时每次都得出具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单,麻烦! | 不存在 | 是 | 无 | 本市的参保人员提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支付时,不需要提供生育保险确认单。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53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时,要提供参保人员死亡火化证明,麻烦。 | 不存在 | 是 | 无 |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时,不再提供参保人员死亡火化证明。 |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54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小孩出生后,报销生育相关费用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 不存在 | 是 | 无 | 本市新生儿参保人员提出申请享受医疗待遇时,不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只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55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小孩出生后,报销生育相关费用时,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 不存在 | 是 | 无 | 本市新生儿参保人员提出申请享受医疗待遇时,不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只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56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小孩出生后,办理社会保障卡,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 不存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57 | 第三批 | 8月底前 |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时需要提供生育服务证。 | 不存在 | 是 | 无 |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时只需要提供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58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办理小孩的户口迁移,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 不存在 | 是 | 市公安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59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老人去世后,家属领取丧葬补贴费时,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 不存在 | 各级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有效共享信息。 | 是 | 无 | 简化丧葬费领取手续,取消原有死亡火化证名、土葬证明、公证书等材料的同时,采用核对死者户口本、领取人填写书面法律承诺书的方式对领取丧抚费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定。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 ||
60 | 第三批 | 8月15日前 | 老人去世后,注销户口时,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普遍存在 | 各级尚未建成统一、权威的数据共享平台,无法有效共享信息。 | 否 | 无 | 目前,结合现状,实行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后由受理人员予以复印留档。 | 我市将按照自治区公安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 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
堵点问题 | 堵点排查情况 | 堵点解决情况 | ||||||||||
序号 | 批次 | 规定 期限 | 问题 | 解决标准 | 本地区存在问题突出的地方 | 问题出现原因 | 是否已按照解决标准完成解决 | 与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共享情况 | 解决成效简述 | 如未按时解决,简述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61 | 第四批 | 9月底前 | 办完业务,政府能不能将相关材料直接邮寄到家,免得再跑腿去取。 | 各地区结合实际,在局部区域探索增加邮寄配送方式,免群众跑腿。后续再逐步扩展范围。 | 不存在 | 是 | 1、户口薄、身份证、居住证可以邮寄,但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因有有效期限,通过邮寄方式可能会给群众后期业务办理造成影响。 2、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实现“零见面”审批,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外网反馈”的工作机制,申请人可在完成相关申请后选择是否由快递公司完成营业执照发放工作,其他部门未出现此类问题。 | 各区县人民政府 | ||||
62 | 第四批 | 9月15日前 | 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需要向交易、税务、登记等多个部门重复提交合同、测绘成果等材料、图表。 | 一件事只收取一套材料。将交易、税务、登记所需材料编制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目录,由“一窗受理”窗口统一收取,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 | 普遍存在 | 目前“一窗受理”工作正处于开展阶段,尚未实现“一窗受理” | 否 | 无 | 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我市正在全面推进“一窗受理”工作,并与房管、税务部门沟通协商窗口建设工作。 | 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63 | 第四批 | 9月15日前 | 办理户口迁移时,所需材料和流程不够清晰,最好能在网上公开。 | 通过互联网、移动APP等渠道,加强对相关业务流程和所需材料的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 不存在 | 是 | 户口迁移材料和程序在市政府网页上已经发布,关于户口迁移新规定已印发了3万余份宣传单向社会公布,各级公安机关社区民警在入户时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向企业等单位开展宣传。 | 市公安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64 | 第四批 | 9月15日前 |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政府部门应该有相关数据。 | 充分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本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 | 个别存在 | 否 | 办理迁出户籍不需要户口薄复印件。疆内户口迁移也已经不需要户口薄复印件,公安机关可以在疆内系统看到,兵团、疆外户口迁入的能够提供户籍证明的不需要提供户口薄复印件。 | 疆外户口迁入的不能够提供户籍证明的需要提供户口薄复印件。 | 市公安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65 | 第四批 | 9月15日前 | 办理交管业务,要手填个人信息表格,能否实现信息复用,能共享的就别再重复手写了。 | 充分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避免群众办事重复填写个人信息。 | 不存在 | 是 | 现车驾管业务都为电子表格,已实现免复印、免填表、联网核查信息免提交,办事群众只需签字。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 公安交管部门 | |||
66 | 第四批 | 9月底前 | 办理社保转移时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能否通过共享户籍信息实现免提交。 | 充分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本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 | 不存在 | 是 | 办理社保转移时,本人来办理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代办人需提供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不需提供居民户口簿。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67 | 第四批 | 9月15日前 | 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驾驶证等,能否减少材料提交。 | 充分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本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 | 不存在 | 是 | 8月1日起,已落实执行对驾驶人初领、换驾证、补领驾证行驶证、补领机动车号牌等18类车驾管业务凭本人身份证一证即办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 公安交管部门 | |||
68 | 第四批 | 9月15日前 | 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最好将所需材料和流程在网上列清楚,避免无谓跑腿。 | 通过互联网、移动APP等渠道,加强对相关业务流程和所需材料的公开,方便企业群众办理。 | 不存在 | 市国土资源局、区县人民政府 | ||||||
69 | 第四批 | 10月底前 | 办理交管业务能否提供网上或手机办理渠道,不用每次都跑大厅。 | 充分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本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 | 不存在 | 是 | 目前此项工作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等提供网上服务,已实现网上办理交管业务。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 公安交管部门 | |||
70 | 第四批 | 9月15日前 | 在交管窗口办理业务,还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充分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本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流程优化,支撑实现办事场景下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不存在 | 是 | 2018年7月底,已全面实现了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时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持身份证原件便可办理。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 公安交管部门 | |||
71 | 第四批 | 9月15日前 | 学生申请办理公交一卡通,要提供学生证等证明材料,能否通过数据共享核验手段进行简化。 | 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数据共享核验,优化业务流程,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下的材料免提交。 | 存在 | 公交公司按照公交卡办卡流程录入信息让办卡人员提供材料 | 否 | 无法与数据共享平台对接 | 现在办理公交卡暂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核验,但现办理学生卡只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1吋红底照片即可。 | 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72 | 第四批 | 10月底前 | 车驾管业务服务如果有自助办理渠道就方便多了。 | 各地区探索自助终端服务方式,逐步扩大自助服务范围,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 | 个别存在 | 设备尚未采购到位 | 否 | 无 | 目前,业务大厅内共设置车辆购置税自助缴税终端1台、违法处理自助缴费终端2台、银行缴费终端2台,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交管业务。 | 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在积极调试和试运行“交管业务自助办理终端”系统,待系统运行稳定后,各区县交警大队推广使用。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 公安交管部门 |
73 | 第四批 | 9月15日前 | 办理车辆业务还需要自己花钱拓印车辆识别代号。 | 优化业务流程,免费拓印车辆识别代号,方便群众办事。 | 不存在 | 是 | 2017年10月起,交通大队就已实行免拓印措施,购买10000余份机动车拓印膜,由外检民警为群众免费提供拓印车架号。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 公安交管部门 | |||
74 | 第四批 | 9月15日前 | 购买房产交契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候需提供无房证明。 | 充分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本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 | 不存在 | 前期没有具体文件规定,部分辖区房产部门数据尚未集中,纳税人缴纳契税时,为准确计算,可能要求提供。 | 是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关于解决“购买房产缴纳契税时需要提供无房证明”这一群众办事赌点问题的通知》(新税财行便函〔2018〕文件要求,自2018年10月16日起,已不需提供无房证明。 | 2018年12月31日 | 哈密市税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75 | 第四批 | 9月底前 | 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 充分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本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 | 不存在 | 是 | 无 | 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由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户口簿进行扫描留档,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复印件。 | 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76 | 第四批 | 9月底前 | 开具购房证明需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 充分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本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 | 不存在 | 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不涉及此项业务。 | |||||
77 | 第四批 | 10月底前 | 申请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要提交核验各种违法记录材料,太麻烦,能通过数据共享手段实现简化就太好了。 | 各地区结合实际,在局部地区先试先试,加强驾驶员信息与违法信息的联通共享,加快实现在线即时核查,简化资格申请所需材料。 | 不存在 | 否 | 因自治区网约车政策未出台,网约车在哈密还未正式实施。 | 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78 | 第四批 | 9月15日前 | 申领驾驶证,要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 充分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本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 | 不存在 | 是 | 已全面实现了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时不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对系统可打印申请表一律打印,对系统无法打印申请表一律由工作人员及导办人员填写后签字确认。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 公安交管部门 | |||
79 | 第四批 | 9月15日前 | 学生使用公交一卡通,要定期到固定网点提供相关学籍证明信息,以确保卡片能继续使用。 | 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数据共享核验,优化业务流程,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下的材料免提交。 | 存在 | 定期审验、提供相关资料是为了核实学生身份、年龄,解决冒用学生卡的问题(因学生卡只收半票,优惠0.5元) | 否 | 无法与数据共享平台对接 | 经公交公司认真讨论研究,打算由天磁一卡通公司对客服系统程序进行了全面的优化升级,逐步实现学生卡按年龄段审核。新办学生卡的审核时间为办卡人(以办卡人身份证出生年份为准)12岁一次、15岁审一次。即初次办理时、小学升初中时、初三学年时三次审核,审核流程和要求不变,仍需持有效证件、本人近期免冠彩照及学校证明进行学生卡的审核。 | 正在逐步推进,尽快实施公交一卡通,继续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接,推进公交一卡通各项工作。10月10日乌鲁木齐红山一卡通与伊州区公交公司召开一卡通签约仪式,公交一卡通开通将与全国各大城市统一标准、统一步调、逐步接轨。 | 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80 | 第四批 | 9月底前 | 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需要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比如不动产权证。 | 充分利用信息化、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本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流程优化,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 | 存在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提交材料规范要求,需要提供经营场所证明。 | 否 | 无 | 需要政府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和业务协同、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 | 市工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堵点问题 | 堵点排查情况 | 堵点解决情况 | ||||||||||
序号 | 批次 | 规定 期限 | 问题 | 解决标准 | 本地区存在问题突出的地方 | 问题出现原因 | 是否已按照解决标准完成解决 | 与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共享情况 | 解决成效简述 | 如未按时解决,简述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 责任 单位 | 备注 |
81 | 第五批 | 10月底 | 办理有关就业登记或社保等手续时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无法仅依靠身份证办理,给户口在外地以及落在集体户的创业就业人员造成不便。 | 充分利用信息化和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 | 个别存在 | 办理就业登记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主要用于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相关必填信息的录入。办理社保手续时,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相关规定。 | 否 | 办理社保手续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号码就可办理。 | 办理就业登记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主要用于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相关必填信息的录入。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82 | 第五批 | 10月底 | 政务公开信息与实际不相符,就业创业人员遇到网站查询的信息与现场要求不一致时,必须来回跑多次才能将资料备齐。 | 充分利用信息化和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数据同步更新,提升群众满意度。 | 不存在 | 是 | 将政务公开信息中就业创业办理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制进行公示,确保网站查询信息与现场要求一致,避免群众来回跑,提升群众满意度。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83 | 第五批 | 10月底 | 初创企业在办理社保开户及新增人员社保时,手续繁琐,需提供的书面材料过多。 | 充分利用信息化和信息共享手段,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撑实现相关办事场景的材料免提交。 | 不存在 | 是 | 办理企业社保开户,不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只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新增人员需提供新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
84 | 第五批 | 10月底 | 人事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流动人员到异地就业后,需要回原档案存放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递手续,耽误时间和精力。 | 指导已建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系统的部分地区在辖区内实现档案转递协同办理。 | 不存在 | 是 | 流动人员异地就业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无需本人来,代办人员携带身份证、调档函原件和学生身份证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