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7]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0-05-19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保障考试期间考生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出如下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抓好食品原料采购、运输、贮存、清洗、加工、烹饪、备餐、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及饮用水等关键环节,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学校食堂不得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严格按规范操作,防止食品交叉污染;严控食品加工温度和时间,确保食物烧熟煮透。供应大桶水(纯净水)的学校,要按规定索证索票,并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
二、考生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用餐。若外出就餐,应选择悬挂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实施“明厨亮灶”、量化等级评定为“笑脸”、就餐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街头摊点和流动摊贩经营的食品,尽量避免网络订餐(外卖),就餐消费应及时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
三、考生在家饮食,应选择新鲜、无腐败变质食材。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工具、砧板、盛放容器生熟分开,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时应烧熟煮透。
四、考试期间,注意选择食物种类,合理膳食,注重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丰富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不食用容易引起身体不适的饭菜(如生食水产品、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芽土豆、豆浆、隔夜饭菜等);慎用高风险食品(如凉菜、外购卤菜、冷食等);不饮用生水和散装冷饮,不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切忌暴饮暴食。
五、考生购买预包装食品应选择到具备相应资质、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超市或商店,选择标识清楚、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并注意索要发票(或购物小票)。
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可疑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院治疗,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