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9]哈密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

2020-05-19

自2018年5月1日起,哈密市一般工商业电价已经下调,不满1千伏电价谷价0.2011元/度,平价0.4814元/度,峰价0.7617元/度。各转供电主体要将降价成果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不得通过转供电盈利。转供电主体向用户收取的电费与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分摊费用之和,不得高于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与用户相关的电费。我市正在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如发现未执行降价政策,请拨打价格举报电话,各级发展改革委将依法严肃查处。(转供电是指终端用户未直接向供电企业申请立户或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由其他用电主体内部转供的行为。)
哈密市发展改革委:0902-2265307 2261679
伊州区发展改革委:0902-2233406
巴里坤县发展改革委:0902-6822226
伊吾县发展改革委:0902-6722549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