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20-05-19

饶府发〔2019〕9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
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9〕6号)要求,我市对应取消3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2项。
对于取消和调整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抓紧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积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确保执行到位。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落实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2.落实衔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上饶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