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吴玉明同志追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2020-05-15

索 引 号: G0001/2019-000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新政文[2019]70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9-11-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启动以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吴玉明长期加班加点坚守在工作一线。由于其辖区路况复杂、人员密集,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他在中秋节期间主动放弃休息,连续四天带班、加班战斗在工作第一线。2019年9月16日上午11时许,在外执行任务后回到办公室参加研究案件的吴玉明同志突感心脏不适,但他仍然继续坚持工作,直至11时30分晕倒在办公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终因心源性猝死抢救无效,于当日12时50分牺牲。吴玉明同志参加公安工作23年来,始终坚持对党忠诚、无私奉献、勇于担当、任劳任怨,先后获得新乡市城市管理先进个人、新乡市公安局先进个人、新乡市公安局业务标兵等称号,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给予吴玉明同志追记二等功奖励。
  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牢记宗旨、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学习他无私奉献、克难攻坚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勇于担当、敢为人先的高尚品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做好打防犯罪及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大局稳定、建设出彩新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