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发〔2...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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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336512/2019-06924 经济运行
区政府办公室 其他公文
永川府发〔2019〕14号 行政事务
全社会 2019-11-15 00:00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发〔2019〕14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发〔2019〕14号)
永川府发〔2019〕14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聚焦群众、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痛点、堵点、烦点问题,力除繁苛之弊,大兴便民利企之举,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不求人”。现就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企业开办审批服务改革
着力解决企业开办“准入不准营”“登记容易注销难”等问题,落实便利化措施,持续释放民众发展动力。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税务局、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人民银行永川支行、区级有关部门)
(一) 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由申请人自主申报。
(二) 申请人在专业市场和产业园区、微企创业基地及孵化园区、众创空间等创业集聚区开办企业,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制,不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三) 推行企业设立登记、预约开户、实名认证、申领发票、单位参保全程电子化和公章在线刻制,实现企业开办 2 个工作日办结。
(四) 纳入“证照分离”改革涉企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 4 种方式实施,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最大限度实现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
(五) 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便利化服务。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推广运用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注销无需“多头跑路”。企业注销清算组备案、债权债务公告由登报改为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在线公告。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落实税务注销即办、承诺容缺办、承诺限时办等“套餐式”服务。加大行政指导力度,解决企业注销面临的实际困难。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部门联合惩戒,防止恶意逃废债。
二、深化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改革
着力解决工程建设审批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员业务不熟悉、充分授权未到位、不能满足“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需要和行政审批体外循环等问题,根据《重庆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用。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工业园区管委会、港桥工业园区管委会、三教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气象局、区侨立水务公司、区燃气公司、区供电局)
(六) 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和AB角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审批部门所涉审批服务事项在四个阶段均采取“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限时办结”方式运行。
(七) 推进水电气报装与工程建设审批相关环节深度融合,做到提前介入、协同审批、限时办结,实现高压用电企业办电时限缩短至 20 个工作日内,低压用电企业办电时限缩短至 4 个工作日内;水表口径DN 100 以下的用水接入办理时限缩短至 7 个工作日以内;用气办理时限缩短至 14 个工作日内。
(八) 通过服务公社信息平台对新建、在建工业项目和民生项目实行进度节点管控,以信息化方式督促审批部门、项目业主、中介机构按图作战,按流程和时限打表推进。
(九) 依托“信用重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健全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招投标代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各类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诚信体系。
(十) 建立“多测合一”机制。在 11 月 底前正式运行房地产测绘、规划测绘“多测合一”, 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 不得要求建设单位重复提交测绘成果。推进区域评价评估,由各审批部门牵头实施,各工业园区配合并承担相关费用,在 12 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为推行告知承诺和申请直接使用区域整体评价评估成果、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创造条件。
(十一) 推进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严禁搭车增加验收事项,精简验收审批环节,优化联合验收方式和办事流程,统一竣工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提交申请材料,统一组织现场联合勘验,统一告知整改要求,统一限时进行复验。
(十二) 落实好工程建设项目阶段协商会议、周一项目审批调度会等制度,推动会商会办、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联合行政指导常态化。
三、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
着力解决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不全等问题,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再优化、再提速。 (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永川房地产测量有限公司)
(十三) 由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快推进 房地产数据补测补录相关工作,为全面提速不动产登记提供数据支撑。
(十四) 压减不动产登记时限。一般登记压缩至 3 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 1 个工作日,抵押注销登记、查封及解除查封登记、异议及注销异议登记、单套一手商品房登记实现立等可取,工业企业土地首次登记压缩至 1 个工作日。
(十五) 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根据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进度,有序推进办税、测绘、公证、户籍、婚姻状况、司法判决、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共用。
四、深化产业奖补政策兑现便利化改革
着力解决产业奖补政策政出多门、可操作性差、申报流程繁琐、兑现时间长和企业不了解、不熟悉、不会用等问题,落实便利化改革措施,发挥产业奖补政策效用。 (牵头单位:区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等部门)
(十六) 增强政策适用性。全面清理涉企奖补政策,剔除“不顺应发展趋势、不符合产业规律、不适应现实需要、不具备兑现条件、不明确兑现流程”的产业奖补政策,对保留的产业奖补政策采用条目式结构,明确申报对象、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时间、受理单位、奖补标准等要素,对每项产业奖补政策,按照不同情形进行“颗粒化”分解编制申报指南,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
(十七) 提升奖补兑现便捷度。通过数据共享减少申报材料,需要跨部门联办的奖补项目,实行“一套材料申报、主办部门受理、相关部门联合审批”。
(十八) 开展产业奖补政策解读宣传。运用企业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政务新媒体开展产业奖补政策解读。汇编产业奖补政策解读,开展产业奖补政策解读业务培训,为企业申报奖补解疑答惑。
(十九) 推行“一网智办”。在“服务公社”信息平台设置产业奖补政策服务专区,实现政策发布一网化、信息推送主动化、申报奖补便捷化、比对分析自动化。
五、试行“政银联通”服务
着力解决行政审批服务中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问题,利用银行网点“上午开门早、中午不休息、假日照常办”的工作特点,试行“政银联通”,为群众提供就近服务,实现群众得便利、部门减压力、银行拓业务、政府优服务四方共赢目标。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人 民银行永川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农商行永川支行、邮储银行永川支行)
(二十) 在农商行、邮储银行等具备条件的银行网点试行“政银联通”,开展市场主体登记、社保、医保、房地产抵押解押等受理或办理服务。
(二十一) 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由相应区级主管部门委托银行网点受理或办理,成熟一批委托一批。
(二十二) 统一标识标牌、窗口设置、办事指南、办事系统,开展业务和服务规范培训,推动“政银联通”服务取得实效。
六、试行“新生儿相关事”联办服务
着力解决新生儿上户、办医保等多头跑、来回跑、时间长等问题,通过开展“新生儿相关事”联办服务,实现“新生儿相关事”一站式办结。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辖区医疗机构)
(二十三) 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和预防接种、户口登记、社保卡办理、产妇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申领、城乡医保参保及缴费等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开展“新生儿相关事”联办服务。
(二十四) 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新生儿相关事”联办服务窗口,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办理相关审批服务的人员、事项、网络完整入驻窗口集中办公。
(二十五) 整合表单和申请材料。将原来一事一申请的表单整合归并为《新生儿联办事项申请表》,申请人只需一次性提供申请表、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即可办理新生儿相关事项。
(二十六) 依托服务公社信息平台,推进税务缴费信息与医保、社保系统信息实时交换,医院新生儿出生信息与公安机关新生儿户籍登记后生成的身份证号码信息实时交换,提高相关事项办理速度。
(二十七) 开通POS机刷卡缴纳新生儿医保费服务和新生儿社保卡、户口簿免费快递服务。涉及产妇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申领的,由窗口将资料(信息)共享给区医保局,区医保局实行“急收快审”,从次月起按期支付至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或单位账户。
七、开展地名、门楼号牌清理
着力解决撤县设市、撤区并乡设镇、撤村并村、撤市设区和新设社区等区划调整,带来地名和门楼号牌变化与企业、市民房屋产权证信息不一致,给群众和企业办事带来的一系列麻烦,为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及办理相关事项提供方便。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公安局。配合单位: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工业园区管委会、港桥工业园区管委会、三教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十八) 以镇街为单位,本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组织村(社区)按区划调整时间先后顺序、门楼号牌历次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梳理汇总形成同一地址的地名变化、门楼号牌变化情况一览表。
(二十九) 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公开同一地址地名变化、门楼号牌变化情况一览表,区级部门在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时,以此为依据,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十) 在实施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依据《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和《重庆市门楼号牌管理办法》规定,同步启动地名命名、门楼号编制及门楼牌设置。
(三十一) 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服务外包园区、新建住宅小区等区域地名命名、门楼号补编和门楼牌设置。
八、强化批后监管
着力解决“重审批、轻监管”问题,以公平、透明、有序为方向,以减少监管中的重复、繁苛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创新批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十二) 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十三)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永川区规范行政执法服务民营经济七条规定(试行)》,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工作制度,推进行政处罚事项颗粒化、标准化,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三十四) 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监管平台,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十五) 建立健全跨部门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三十六) 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兴产业既要包容审慎监管,又要坚守安全质量底线,本着鼓励创新原则,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
(三十七) 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九、提高网上办事服务能力
着力解决信息不能共享、审批不能同步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够问题,通过整合、融合、共享审批服务信息,扩大网上办事范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新城建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区级各部门)
(三十八) 加快政务数据共享系统建设。以共享开放为原则,不共享开放为例外,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进政务数据的采集、校核、存储、开放和应用。在年内实现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投资项目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信息通过共享平台无条件、在线实时共享;行政审批、信用信息、涉税信息、生态环保、健康保障、社会保障、交通管理等跨部门的主题信息通过共享平台依法共享。
(三十九) 推进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入驻审批服务事项和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教育、民政、医保、社保、征信、气象、求职就业、交通出行、卫生医疗、环境监测、住房公积金、公交卡等审批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数据应用新业态,实现就近办、网上办、同城办、自助办、移动办。
(四十) 加大服务公社信息平台推广运用力度。所有审批服务事项上线服务公社信息平台,开展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效能监察、网上“好差评”,把“服务公社好、办事不用跑”的相关举措落细落地。
十、加强三级服务中心建设
着力解决三级服务中心办公场地不足、功能不完善、网络设施落后和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把三级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之窗、群众企业之家。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新城建管委、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十一) 以区行政服务中心场地搬迁为契机,运用 5 G技术,配置先进自助设备,建设智能服务中心;树立“妈妈式”服务理念,营造亲商、助商、护商文化氛围,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区展示中心;落实审批服务改革各项举措,建设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体验中心。
(四十二) 加快松溉、青峰、朱沱、仙龙、临江等 5 个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场地和 40 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地新建、改(扩)建工程进度,力争尽快投入使用。
(四十三) 创新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推行多表合一和免填单服务,建立告知承诺审批事项责任保险制度和政府购买公证服务机制,运用好容错纠错机制,为创新者担当,为改革者撑腰。推行一窗受理、无差别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事联办服务,帮办、代办、导办服务,实现群众和企业有需、我有所应,群众和企业有难、我有所帮。
(四十四) 全面实施服务窗口接待、展示、办件、收费(税)、环境标准,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标准化服务。推广运用“钉钉”软件,规范窗口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服务礼仪规范,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文明用语,接待群众和企业做到热情专注,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微笑服务。
(四十五) 依托全市“好差评”系统和永川服务公社信息平台,开展群众和企业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和现场评价,定期公布各部门和镇街综合排名情况,对“差评”集中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追责问责。
十一、保障措施
(四十六) 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为民服务解难题”的重要举措,做到同部署、同督导,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用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实际行动,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十七) 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改革方案亲自审定、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以“苟利社稷、不顾其身”的担当、背水一战的决心、大道至简的智慧推进改革,以专业精神、工匠精神把改革举措做细做实做到位。
(四十八) 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督查考核内容,着力消除“中梗阻”,着力解决跨部门改革中遇到的难题,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协同推进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十九) 由牵头部门组织配合单位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在 11 月 3 0 日前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实施情况每季度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汇报。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4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