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全球数据自由流动体系

2020-02-16 中国社会科学报

  1月7日,欧洲智库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官网刊发日本庆应义塾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木村福成(Kimura Fukunari)撰写的文章,从经济学视角探讨制定全球统一政策框架,确保数据自由流动带来的积极影响。对此,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学者。

  数据自由流动面临诸多壁垒

  木村福成提到,虽然当前各国政府已经认识到数据自由流动的重要性,并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但关于数据自由流动带来的经济效益的讨论一直在进行中,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学家也未对数据自由流动的经济价值达成共识。例如,欧洲学者主张将私人数据信息安全视作人的重要权利之一,应严格加以保护。因此,欧洲许多国家对数据的管理尤其严格,从而降低了其经济效益。美国则在私人数据管理方面相对宽松,并致力于在确保人们的隐私得到保护的同时,合理利用这些数据,进而实现利益最大化。

  麦肯锡2015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数据跨境流动产生了约2.8万亿美元的经济价值,已经超过了传统的贸易货物流动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可见,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而数据跨境流动一旦被严格限制,不但会对经济产生影响,对创新的负面影响也在所难免。数据自由流动可以让思想、知识加快传播和共享,促进个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合作。正如世界经济论坛2016年7月发布的《2016年全球信息技术报告》所强调的那样,正是这种跨国界数据传输让企业优化了自己的运营能力,重新思考自己的经营方式。

  木村福成提出,当前数据自由流动的主要障碍是数据本地化要求。一旦避开了数据跨境自由流动与传输的壁垒,擅长发掘数据活力的国家将快速培育出新的产业,而传统产业也将会加速发展。

  评估数据自由流动的经济价值

  针对如何评估数据自由流动对经济的贡献这一问题,欧洲中央银行经济学家劳拉·维维安(Lara Vivian)对本报记者表示,在经济学研究中,贸易自由流动给消费者和用户带来便利和效率,并提升了整个社会的福利。基于这个观点,数据的自由流动和贸易的自由流动具有同样的作用。这不仅适用于发达国家,也适用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当前,人们通常提到的数字技术分为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和通信技术(互联网和智能手机)。虽然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在信息技术方面无法与发达国家匹敌,但在通信技术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在这些国家,即便在农村等地区,智能手机的普及率也很高。因此,在全球范围内以经济增长为目标制定相关的数据自由流动政策很有必要。但需要强调的是,确保数据自由流动的政策应该与产业促进政策、法规相统一,并以经济增长为目标。

  维维安还提出了确保数据自由流动的五种政策类别。第一类政策旨在促进数据流动进一步自由化和便利化,消除数据自由流动障碍。这类政策需要关注数据内容的非歧视原则,调整或减少电子商务领域的关税,同时增加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的使用。第二类政策应着力缓解传统市场对电子商务市场的担忧。其中包括制定公平的竞争政策、禁止滥用市场支配权力、保护消费者和知识产权等措施。第三类政策可将社会关切与经济效率协调起来。这类政策关注数据和隐私的保护、网络安全等。第四类政策要将数据流动及数据相关业务纳入监管机制之中。这类政策应关注税收、电子支付、金融科技、其他行业法规、企业信息披露和统计、政府获得隐私和行业数据的正当程序等方面。第五类政策要关注促进产业发展,保护新兴产业。如果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形成全球统一的政策措施,将会给全球开放的经济体系增添新的活力。

  欧洲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托马索·瓦莱蒂(Tommaso Valletti)对本报记者表示,数据隐私、国家安全以及地方经济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只有通过监管机构制定的政策和法律,才能维护三者之间的共生。因此,应首先确保各项政策实现合理的公共目标,然后再来考虑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的碎片化。此外,任何全球统一的政策都应该划定适用范围,尽可能让法规更加明确。考虑到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司法管辖冲突,政策制定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协调。此外,还必须对监管成本进行准确评估,以确保其成本不会超过数据自由流动产生的经济价值。只有建立长效的、健全的、全球性统一框架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才能将数据自由流动的潜力转化为动力,确保互联网继续成为创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动力。


  作者:赵琪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2月16日

  http://tt.cssn.cn/zk/zk_jsxx/zk_zx/202002/t20200210_50868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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