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保险补偿机制 让国产技术装备买得放心

2019-06-12 科技日报

  重大技术装备是国之重器,事关综合国力和国家安全。为更好满足新形势下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2019年6月,财政部、工信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那么,此次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其所提出的保险补偿机制有哪些亮点,能够解决哪些问题?对于投保企业来讲,将产生哪些影响?

  让国产装备“叫好又叫座”

  “目前自主研发的国产装备往往有‘叫好不叫座’的现象,装备通过成果鉴定后,养在深闺人未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对于首批示范用户缺乏风险补偿与激励机制。企业使用未经市场验证的国产化装备,在出现问题后,造成的损失缺乏政府层面事先承诺的风险兜底措施,因此,国内装备企业很难形成从示范用户运用、反馈评价、性能改进,到规模化量产的良性循环;更难以实现超越国际竞争企业的最终目标。”北京拓博尔轨道维护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博开门见山。

  为解决制造业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三部委推出《通知》,以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等。

  《通知》提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由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适当额度保险补偿,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并引导培育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市场,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刘博表示,就轨道交通维护装备行业而言,目前市场的高端智能型装备基本是跨国企业的产品一统天下;国内企业研发的装备从静态参数测试结果看,已经超越国际厂商,但是要下采购决心,用户仍然信心不足。如果有了保险补偿机制,国家对最终用户或厂商就装备产品示范性试用期间的风险保障提供补偿,就为饮“头啖汤”的首批用户对冲了风险,也为研发企业打开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运用的市场窗口,促进自主创新走向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以政府的有限保费补偿投入为民族智能装备产业由幼稚期向国际核心厂商的进化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这项政策的不断完善,有利于重大自主创新、核心技术突破,特别是市场尚未应用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有利于国产重大突破的新技术新产品通过自我造血机能,进入良性循环,从而发展壮大;有利于提振用户对自主创新产品的信心。”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海淀)留学人员创业园主任赵新良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聚焦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

  总体来看,此次《通知》是对201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延伸,并新增保险责任限额等规定。工信部公示名单显示,自2015年试点工作开启以来,累计共1115家用户企业获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其中2015年96家、2016年179家、2017年468家、2018年372家。截至2018年年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累计支持推广1087个项目,涉及装备价值总额1500多亿元。

  “首台(套)在进入市场初始阶段存在技术风险,国家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在用户订购和使用此类装备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上做出制度性安排,为示范应用中的风险兜底,如规定入保‘运输险’等,这是加快产业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作为被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计划的企业而言,我们感到这个政策非常好。”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政府事务总监朱荣涛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聚焦两类风险承保即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前者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后者则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要尽可能降低首台(套)最终风险出现的概率,其实谁都不希望等出了事情再赔钱,不要形成最终结果的保险机制,避免末端投入出险,而应把风险前移,将其消除在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当中,包括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可靠性等系统检测的评定,这样的入保体系虽然消耗了一定的财产,但最终减少了人员的损失。而且会提升企业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准,让用户受益。”朱荣涛指出。

  就目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及保障范围来看,业内人士表示,可从装备生产制造期间发生的设计失误、试运行期间的运行失败、工作人员操作不当等方面,对装备制造企业的损失或设计以及操作人员的人身风险进行保障。另外,还可以从装备设计项目因制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延期交付而导致交付方的利润损失方面对条款进行补充或增加附加险条款,使其充分演变成一类大型综合性保险。

  因地制宜制定各地补偿政策

  《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基础、行业特征,因地制宜制定地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并做好与国家政策的衔接。

  据了解,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有些地方政府已纷纷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的补贴力度。2017年,江苏省首台(套)保险补偿共补贴11个项目,涉及保险设备金额超过4亿元,省级保费补贴高达770万元;四川省规定,对于符合工信部目录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产品,在申请并获得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将再给予核定保费10%的补助。

  苏州人保产险财产保险部负责人陈洪亮介绍说,省重大装备首台(套)保险能有效为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分散风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据工信部发布的《2018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拟补助项目公示》,已有372个承保项目申请补助。其中,江苏、湖南两地是2018年该保险补偿拟补助项目来源较多的省份。

  江苏省政府提出,要积极有序支持符合条件的省首台(套)装备申报保险补偿,按年度发布省首台(套)保险装备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在购买首台(套)装备保险时,符合条件的省财政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偿。推动保险公司完善运行模式和机制,优化事故责任鉴定流程,建立健全理赔快速通道,积累有关保险数据,不断优化保险方案,提供优质服务。

  财政部部长刘昆曾指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实现财政资金扶持效应的放大,政策覆盖面广,且符合WTO规则,更适应开放的市场环境。”

  业内人士表示,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我国装备制造企业成果转化的风险问题,鼓励更多企业参与研制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加速中国装备制造业转型创新发展,有力支撑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

 

  作者:华 凌 

  来源:科技日报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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